同 意 書

  1. 甲方責任
    a. 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全權處理申請金融各項貸款辦理事項,包含金融申請書之填寫及各項相關文件申請,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b. 甲方保證對委託貸款提供之資料屬實,並確實告知乙方關於本貸款之重要事項及信用問題,如因資料不實或提供文件延遲因而導致金融退件,乙方無須負任何責任。
  2. 服務報酬
    a. 甲方同意申辦各類金融貸款完成後支付我方服務報酬15%(以實際核貸總金額計算)。且甲方因於金融機構將甲方貸得款項撥入甲方帳戶後當天內給付我方該服務報酬。
    b. 甲方同意以上報酬,不包含申貸機構應扣繳之信用代書費保險費、帳管費及其他應收之費用。
  3. 本契約內容經雙方同意,並願以通訊(傳真)方式簽訂,效力視同現場親簽。
  4. 甲乙雙方同意本項業務有關事項之雙方談話予以錄音,並得以保存錄音內容,做為日後甲乙雙方對於此項業務產生爭議之依據。
  • ★ 委託人(甲方):劉子寧
  • ★ 地  址: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86巷23號13樓
  • ★ 身份證字號:k221709313

2026 年 1 月 16 日

簽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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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
已簽約 on Fri Jan 16 2026 11:41:45 GMT+0800 (台北標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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